锡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内蒙古 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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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7 15:46:00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8号) 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如期贯彻执行这一新规,切实加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保障公路安全、完好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2月24日,锡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通过多种形式,为新规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支队联合锡林浩特市公安交警部门在锡林浩特市重点路段、停车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立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在源头厂矿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座谈。宣传、讲解《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解答咨询,面对面讲解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货车司机朋友们要知法守法,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时刻绷紧道路运输安全这根弦,通过宣传让广大司机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加强了学习,同时也提高了自身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当天,共出动宣传车辆4台次,宣传人员10人次,悬挂横幅10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执法一大队: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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