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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全盟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总体情况的调研报告
2008-02-26 19:56:00
〖发布日期:2008-02-26〗〖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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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国家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第二年,通过两年的建设实践以及学习与交流,盟交通局强化行业技术指导与监管,大部分旗县市(区)积极落实主体职责,整合现有交通技术管理力量,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克服了建设任务重、气候干旱、主要材料涨价及技术管理力量不足等困难,带领广大参建者进一步强化管理,辛勤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07年度的建设及管理养护任务。
一、2007年建设计划及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一)建设计划情况:2007年全盟计划建设农村牧区公路总规模2128公里。其中:通乡沥青或水泥路项目10个、建设规模318公里;通村公路项目117个、建设规模1810公里(含2006年追加计划160公里)。
(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今年全盟共修建农村牧区公路2382公里,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12%。其中,建设通乡沥青或水泥路537公里,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69%;建设通村砂石路1845公里,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02%。完成了8个苏木乡镇通沥青或水泥路、126个行政嘎查村通公路的任务。
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情况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政府颁布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盟行署批转的《锡盟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锡署办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参照盟交通工具局农村办编制的《锡盟农村牧区公路建设技术指导手册》,各旗县市(区)按照公路基本建设程序,积极组织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验收、审查,初步规范了招投标,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加强了施工过程管理,完善了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使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有了基本的建设管理资料,并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迈进了一大步。
(二)大部分项目采用了集中取碎(砾)石土填筑路基,既保证了公路的整体强度和稳定性,又减少了对草原植被的破坏;通嘎查村公路基本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为后期改建通嘎查村沥青或水泥路打下了基础;各旗县市(区)技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三)通苏木乡镇油路或水泥路项目,基本能够执行“五项制度”和落实“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监理、施工队伍参加工程建设,施工中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合理优化,项目管理日趋规范。为今后类似项目的建设、管理积累了经验。
(四)部分旗县市(区)的通嘎查村公路建设项目,整合交通系统的技术、管理力量,明确管理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公路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规范施工,全断面远运碎砾石填筑,设立质量监理组强化现场管理,线内线外干净整洁,取弃土规范,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一些好的做法为通嘎查村公路的建设、管理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三、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展及养护开展情况
(一)为保护农村牧区公路建设成果,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为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交通服务,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交通厅对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工作安排,以及锡盟行署批转的《锡盟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指导意见》(锡署办发〔2007〕5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锡盟实际,各旗县市(区)依托原有的地方公路管理养护段,组建管理养护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建立管理与养护制度,积极推进养护体制改革,并开展了以县道、乡道为主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各旗县市(区)政府均批准了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本级财政年度收入增量的3%作为日常养护配套资金,部分旗县市(区)已将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截至2008年1月15日全盟13个旗县市(区)均完成了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并通过了盟交通局组织的初步验收。
(三)全盟累计完成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投资3220万元。其中,完成养护工程投资1852万元,为年计划的152%(年计划投资为1215万元);完成日常养护投资1368万元。
(四)通过开展农村牧区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牧区公路建设成果,使大部分旗县市(区)的农村牧区公路通行能力、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农牧民对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社会环境有所改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虽然取得了以上成绩,但是,由于农村牧区公路建管养、资金筹措责任主体明确才一年多,我盟农村牧区公路现状差、建养欠账多,各旗县市(区)技术管理力量不足,建设养护资金不足,建设、管理养护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旗县市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缺少切实可行的征地拆迁、配套资金落实的刚性政策、措施。部分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建设存在阻工现象,通苏木乡镇公路存在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等社会问题;少部分通嘎查村公路平面线形曲折,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增长了建设里程,今后改造时,前期工程不能很好地被后期工程所利用。 
(二)各旗县市(区)交通局技术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农村牧区公路的建设与管理养护工作。造成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相对滞后,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进程缓慢,工程设计质量、招投标、过程管理等工作需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通村公路建设计划与我盟公路和经济发展实际不适应,部分通嘎查村公路建设不能严格执行项目计划,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部分旗县市(区)项目调整较多,增加了工程建设管理的难度。
(四)管理养护资金不足,管理养护工作相对滞后。部分旗县市存在重建轻养现象,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需进一步完善。日常养护资金到位慢、到位少,部分养护工程计划不能严格落实。
(五)农村牧区公路承载能力与社会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矛盾突出,路政管理难度大。
(六)我盟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养护历史欠账多,建设管理任务重,盟级行业技术指导和监管机构(盟交通局的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人事编制需要落实,项目管理费、质量监督费明显不足,需确立稳定长效费用渠道(国家、自治区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管理规定盟级配套资金由盟级政府负责筹措)。
五、几点建议
(一)将农村牧区公路建设任务、配套资金的落实、征地拆迁政策制定纳入盟行署与各旗县市正签订的责任状中,进行年度考核,从行政上强化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协调旗县市政府为旗县市交通局增加公路建管养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长效稳定的用人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旗县市交通局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短缺的矛盾。
(三)协调旗县市政府通嘎查砂石路建设,优先让有实力的养路工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参与,这样既能发挥他们的长处,又能弥补旗县市技术、管理力量的不足。
(四)应成立盟级农村牧区公路管理机构,并尽快落实管理人员编制、管理费用,确保盟级监管力度。
(五)制定盟级农村牧区公路建养资金的监管和配套资金落实制度,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完善资金管理、拨付程序,宜按工程质量、进度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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