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我向领导献建议
通行费管理处基层收费人员应当一视同仁 统一安置
锡盟二级公路取消后,盟通行费管理处四百多名基层收费人员面临重新分流和转岗。在安置方案未正式出台前,我向各位领导建议:安置方案应当结合我盟公路通行费管理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转岗分流大方向,一视同仁 统一安置。确保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电(2017)7号文中要求“转岗不下岗,确保人人有去向,不增加社会压力,确保安置工作有序进行和社会稳定”的规定有效落实。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通行费管理处基层收费人员身份相同。收费人员虽然是分批次、在不同年份经过考录招聘等上岗,但从锡盟公路车辆通行费管理处成立之初就已经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等上级机关批准,后又经锡林郭勒盟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多次确认,其所属的收费人员全部是事业编制。
二、通行费管理处基层收费人员待遇相同。收费人员入职的年份虽然不同,但是从已入职进入锡盟公路车辆通行费管理处后,全部是按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及支付工资报酬,多年来,工资待遇均按事业编制自收自支核发。
三、通行费管理处基层收费人员转岗应当相同。十几年来,基层收费员的身份和待遇都相同,在面临二级路取消涉及人员转岗的大环境下,请各位领导考虑在安置中一视同仁 、统一安置、 同工同酬 、共同转岗,确保安置工作有序进行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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