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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盟直交通运输系统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民族工作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为深入开展盟直交通运输系统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中共锡盟委统战部 宣传部 锡盟民委关于印发<在全盟各族干部群众中继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党统发〔2017〕6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内容
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和形势任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点是学习宣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民族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等。
各党总支、支部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吃透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在推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围绕盟委、行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在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上谋划新思路,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中探索新途径,在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中推出新举措,在反对渗透、分裂、破坏和促进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过程中发挥新作用,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发展。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使“一个目标”(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两个共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五个认同”(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六个相互”(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八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的心中,为构建和谐、美丽的锡林郭勒盟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各党总支、支部要充分发挥三会一课、各类媒体等载体作用,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加强学习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活动延伸到盟直交通运输系统各族干部群众中。
(一)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继续深入贯彻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即将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支部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过程中,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要把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我区、我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把工作落实摆在突出位置,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民族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围绕盟委2017年第一次(扩大)会议关于“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打造全区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示范区”的要求,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工作规律,破解工作难题,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推动落实好差别化支持政策,推进民族事务管理法制化,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激发和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各族人民守望相助、交流交往交融,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
(二)以营造民族团结良好环境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要坚持团结是生命线,在盟直交通运输系统不留死角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强化社会宣传和学习培训,积极培育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纳入本系统、本部门宣传、培训和教学计划,强化社会宣传和学习培训。一要突出抓好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采取三会一课、党校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意识和贯彻民族政策法规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干部在各族群众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二要全面拓展对各族群众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及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大力宣传报道各行各业、各族群众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的贡献、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富有时代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宣讲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同时,还要对本系统、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律宣传,加大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要用好网络阵地,加强对涉及民族团结因素言论的引导和管控,牢牢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
(三)以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重点,继续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今年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各党总支、支部要抓住迎庆契机,全面总结、展示盟直交通运输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经验和模范典型事迹,讴歌自治区成立70周年以来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经验成就。要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工程,认真研究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以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地区发展为核心内容,以互助互利、互惠共赢、和谐发展为重点,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中,要搭建各种平台,以媒体宣传、课堂教育、巡回宣讲、成果展示、示范带动为主要形式,支持各族群众开展联谊交流、共建和谐家园。要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展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自信。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每项具体工作,抓好督查落实。各党总支、支部要将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4月25日和11月10日前报盟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