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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机电、交通安全设施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16 来源:

1. 招标条件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交运字[2010]593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项目业主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贴、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交通安全设施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锡林郭勒盟通往首都及内地省区的主要经济干线。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是在国道207线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一级公路基础上调整为整体式断面的高速公路,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采用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桥涵荷载标准: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均为1/100。与本项目平行的现有国道207线二级公路作为本项目的辅道,路基宽度为12,路面宽9.0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一级公路的终点,位于正蓝旗桑根达来镇西南5公里处,途经哈毕日嘎,路线终点位于太仆寺旗宝昌镇后房子村,与在建的宝昌至三号地段高速公路相接。路线主线全长101.758公里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机电、交通安全设施及钢结构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机电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261,交工日期:20121020;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261,交工日期:2012101;钢结构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261,交工日期:201291

2.4 标段划分: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机电、交通安全设施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共划分11个标段其中机电工程划分1个标段;钢结构工程划分1个标段;标志工程划分1个标段;标线工程划分2个标段;护栏工程划分4个标段;隔离栅工程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工程

名称

标段

编号

  

主线

km

工程内容

预估造价

(万元)

注册

资金

资质要求

机电

工程

JD

K153+800-K256+920

103.1

全线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含收费岛、亭)

2860

不应低于标段预估造价的五分之一。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钢结构

工程

GJG

K153+800-K256+920

103.1

全线11个钢结构大棚(包括4个加油站大棚)

400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标志

工程

BZ

K153+900- K256+920

103.0

标志、里程标、

百米标

1130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标线

工程

BX-01

K153+900-K202+000

48.1

标线

380

BX-02

K202+000-K256+920

54.92

标线

410

护栏

工程

HL-01

K153+900-K178+000

24.1

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含互通1处、辅道2段)

2650

HL-02

K178+000-K203+500

25.5

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含互通1处)

2620

HL-03

K203+500~K231+000

27.5

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含服务区1处)

2270

HL-04

K231+000-K256+920

25.92

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含服务区1处、辅道1段)

2290

隔离栅

工程

GLS-01

K153+900-K202+000

48.1

隔离栅、防抛网、公路界碑

1030

GLS-02

K202+000-K256+920

54.92

隔离栅、防抛网、公路界碑

107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标段划分表中要求的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满足标段划分表中的要求,在过去五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4162012420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下午150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锡林郭勒盟交通大厦三楼会议室(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40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421830,集中地点:桑根达来服务区(踏勘现场联系人王利锋:13947398300),车辆自备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4211600,地点: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57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机电及护栏工程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担保;标志及隔离栅工程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担保;钢结构及标线工程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25316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www.nmjt.gov.cn、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网www.jtj.xlgl.gov.cn、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委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

   话:0479-8237296

   编:026000

8. 联系方式

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

   编:026000

   话:0479-8253553

   真:0479-8253553

人:申研琼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0471-6509189

   真:0471-6527294

人: 

   站:http://www.nm-highway.com

 

O一二年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