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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10]18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锡张高速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贴、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锡张高速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以下称“本项目”)是内蒙古自治区“8横9纵8支8环”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中4纵(锡林浩特~桑根达来~宝昌~三号地)中的一段,也是“十一五”期间锡林郭勒盟“8横7纵6出口1环线”(简称“8761”网)干线公路路网规划中7纵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锡盟通往京津冀方向的重要出口通道,在自治区高速公路网中居重要地位。目前,桑根达来至宝昌段高速公路已经开工建设,宝昌至三号地(蒙冀界)段高速公路已经建成。本项目是在现有一级公路的基础上改建为高速公路,路线维持现有一级公路的走廊带不变,起点位于现有国道207线一级公路K8+900处,距离现有一级公路锡林浩特收费站北侧1.7公里,经德力格尔工业园区、贝力克牧场、灰腾河开发区、乌日图塔拉、桑根达来镇,终点位于桑根达来镇西、原现有国道207一级公路K155+160处,顺接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起点,路线全长146.439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 公里/小时。与本项目平行的国道207线二级公路作为辅道,路基宽度12米。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钢结构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5月20日,交工日期:2013年9月20日;机电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5月20日,交工日期:2013年10月20日;钢结构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5月20日,交工日期:2013年9月20日。
2.4 标段划分: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1个标段。其中标志工程划分2个标段;标线工程划分2个标段;隔离栅工程划分2个标段;护栏、防眩工程划分3个标段;机电工程划分1个标段;钢结构工程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名称 |
标段 编号 |
起讫桩号 |
主线长度 (km) |
内容 |
注册 资金 要求 |
资质要求 |
标志 |
XSBZ-1 |
K0+000-K60+000段、 S307接连接线、FK0+000-FK5+800辅道 |
77.883 (含S307连接线长度) |
各种标志的制作及安装(含基础)、里程标、百米标 |
|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
XSBZ-2 |
K60+000- K146+378段、 伊和塔接连接线、FK95+000-FK96+340辅道、FK116+570-FK117+000辅道 |
86.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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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线 |
XSBX-1 |
K0+000-K60+000段、 S307接连接线、FK0+000-FK5+800辅道 |
77.883 (含S307连接线长度) |
标线、反光漆、反光膜、防滑路面、减速带、防撞桶、防撞垫、分道体、平面路标、道口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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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BX-2 |
K60+000- K146+378段、 伊和塔拉连接线、FK95+000-FK96+340辅道、FK116+570-FK117+000辅道 |
86.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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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栅 |
XSGLS-1 |
K0+000-K74+000、 S307连接线 |
74.061 |
隔离栅、公路界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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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GLS-2 |
K74+000-K146+378 |
72.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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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 防眩 |
XSHF-1 |
K0+000-K25+000段、 S307连接线、FK0+000-FK5+800辅道 |
48.068 (含S307连接线长度) |
波形护栏、立柱、轮廓标、防抛网、防眩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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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HF-2 |
K25+000-K85+0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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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HF-3 |
K85+000-K146+378、FK95+000-FK96+340辅道、 伊和塔拉连接线、FK116+570-FK117+000辅道 |
61.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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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 |
XSJD |
K0+000-K146+378 |
146.439 |
监控、收费系统(含收费岛、亭)、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及光电缆敷设 |
5000 万元及以上 |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
钢结构 |
XSGJG |
K0+000~K146+378 |
146.439 |
全线9个钢结构大棚(包括5个加油站大棚)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标段划分表中要求的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仅限机电标段)满足标段划分表中的要求,在过去五年内(2008年4月至今)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标段要求:一级及以上公路;钢结构工程标段要求:钢结构工程)施工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资格满足下表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主选 项目经理 |
1名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8年工程施工经验,从事类似工程施工6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标段要求:一级及以上公路;钢结构工程标段要求:钢结构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段要求持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无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机电工程标段要求持有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无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钢结构工程标段要求持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无效),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发售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造师网”上查询投标人建造师(钢结构标段除外)相关信息,查询无结果或不满足要求的不予报名。 |
备选 项目经理 |
1名 |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上述企业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投标人(钢结构标段除外)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锡林郭勒盟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文件发售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由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主选或备选均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按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为本项目提供的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及公证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4月17日8时30分,集中地点:锡桑公路锡林浩特南收费站,车辆自备;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4月17日16时00分,地点:锡张高速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锦江国际大酒店3楼宴会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标志工程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标线工程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担保;隔离栅工程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担保;护栏、防眩工程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担保;机电工程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90万元的投标担保;钢结构工程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3年5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www.nmjt.gov.cn)、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网(jtj.xlgl.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电 话:0479-8237296
邮 编:0260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锡张高速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0479-8253553
传 真:0479-8253553
联系人:申研琼
网 址:http://jtj.xlgl.gov.cn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27294
联系人:侯宇强
网 站:http://www.nm-highway.com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公告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办理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第 标段投标报名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法定代表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公证要求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公证机构办理;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3、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公证书应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
4、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