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退出
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沥青路面配合比设计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12 来源:锡盟交通运输局

1. 招标条件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字[2013]12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工程总体进度安排,计划2015年度开始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为了做好沥青路面配合比设计服务工作,保证沥青路面工程质量,提升公路品质,现对沥青路面配合比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拟建项目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网中丹东至锡林浩特公路中的一段,项目起点(K0+000)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与已建的省际通道(S105线)白音察干至阿荣旗段一级公路相接,终点顺接锡林浩特市杭盖路,终点桩号K136+870.388。路线全长135.862公里。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分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赤峰段K0+000-K64+422.56)和丹锡高速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锡盟段K64+277.27-K136+870.388),锡盟段起点K64+277.27接赤峰段终点K64+422.56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锡林郭勒盟境内)(即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起点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阿其乌拉,接丹锡高速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赤峰段)终点,起点桩号K64+277.27,经白音锡勒牧场,终点位于锡林浩特市市区,与锡林浩特市杭盖路顺接,终点桩号K136+870.388。本段主线全长72.553公里(含短链39.998),设置锡林浩特和白音锡勒2条连接线,锡林浩特连接线长16.5公里(其中K12+900-K16+5003.6公里计入锡林浩特南互通范围),白音锡勒连接线长4.398公里本段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采用26整体式路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锡林浩特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采用26整体式路基;白音锡勒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辅道利用现有G303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路面工程完工之日止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锡林郭勒盟境内)公路沥青路面配合比设计服务招标全线共划分1标段,工作内容包括:通过试验选定各土建标段各沥青结构层用母岩(山场),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制定全线土建标段各沥青结构层(含封层)工程级配范围并对其进行配合比设计(包括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与生产配合比验证及其各类原材料试验),对现场施工与试验人员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三次),并且配合铺筑试验段及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应教学与科研专业及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自有或依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含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项目)和CMA计量认证证书作为本项目母体试验检测机构5 内(20102月至今)完成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技术咨询或配合比设计服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已在本项目中标的土建工程施工及驻地监理单位的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2122015216(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下午150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锡林浩特华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吉淖尔路(五号岗路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312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二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与胜利街交叉十字路口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1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31124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网(jtj.xlgl.gov.cn)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委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新区交通投资大厦

   话:0479-8237296

   编:026000

8. 联系方式

人: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

各土建标段承包人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

   编:026000

   话:0479-8253553 0479-8828118

   真:0479-8253553 0479-8828118

人:先生、臧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0471-6509189

   真:0471-3680308

人:先生

   址:www.nm-highway.com

 

 

O一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