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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字[2013]12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各土建标段承包人,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已完成招标工作,桥梁桩基检测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桥梁桩基检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拟建项目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网中丹东至锡林浩特公路中的一段,项目起点(K0+000)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与已建的省际通道(S105线)白音察干至阿荣旗段一级公路相接,终点顺接锡林浩特市杭盖路,终点桩号K136+870.388。路线全长135.862公里。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分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赤峰段K0+000-K64+422.56)和丹锡高速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锡盟段K64+277.27-K136+870.388),锡盟段起点K64+277.27接赤峰段终点K64+422.56。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锡林郭勒盟境内)(即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起点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阿其乌拉,接丹锡高速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赤峰段)终点,起点桩号K64+277.27,经白音锡勒牧场,终点位于锡林浩特市市区,与锡林浩特市杭盖路顺接,终点桩号K136+870.388。本段主线全长72.553公里(含短链39.998米),设置锡林浩特和白音锡勒2条连接线,锡林浩特连接线长16.5公里(其中K12+900-K16+500段3.6公里计入锡林浩特南互通范围),白音锡勒连接线长4.398公里。本段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采用26米整体式路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锡林浩特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采用26米整体式路基;白音锡勒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辅道利用现有G303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
2.2 标段划分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锡林郭勒盟境内)公路桥梁桩基检测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对应施工 标段 |
桩基检测数量 |
采用检测 方法 |
|||
本标段 数量 |
抽检另一标段比例 |
抽检另一标段数量 |
合计 |
||||
K64+277.27~K118+000 |
XMTJ-1~5 |
692 |
10% |
67 |
759 |
超声波 |
|
XMZJJC-2 |
K118+000~136+870.833 锡林浩特连接线 K0+000~K12+900 |
XMTJ-6~8 |
673 |
10% |
69 |
742 |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①同时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含基桩完整性检测参数)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基桩完整性检测参数)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基桩完整性检测参数);②近3 年内(2011年7月至今)完成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桩基检测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次桥梁桩基检测招标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投2个标段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允许提供1套人员及业绩)。
3.4 已在本项目中标的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锡林浩特华锡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吉淖尔路(五号岗路南))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须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进行备案登记。备案联系人:张建萍,联系方式:0471-626943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楼1018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备案登记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及本项目业绩及人员强制标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及附件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备案登记不成功的单位将予以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且公示通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与胜利街交叉十字路口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各检测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24时0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网(jtj.xlgl.gov.cn)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中共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电 话:0479-8237296
邮 编:0260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各土建标段承包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0479-8253553、0479-8828118
传 真:0479-8253553、0479-8828118
联系人:申先生、臧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3683449
传 真:0471-3680308
联系人:包先生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