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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
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至满都拉图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在锡林浩特市组织召开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至满都拉图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设计单位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331线二满公路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体监理单位锡林郭勒盟协力交通监理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以及环境监理单位内蒙古大地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关于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以及环境监理、主体设计、环评等单位的补充说明,验收组一致认为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通过验收。
根据规定要求,我单位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调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材料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和苏尼特左旗境内
建设单位: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至满都拉图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建设内容:本项目线路全长113.938km。路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0+000-K8+637.939采用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路基宽24.5m,设计车速80km/h;K8+637.939-K120+000段分期实施,本期新建一级一幅段路基宽13m,设计车速80km/h,设置涵洞62道,分离式立交1处(跨越集二铁路),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设置养护工区2处(二连浩特养护工区、赛罕高毕养护工区);收费站2处(二连浩特东收费站、赛罕高毕收费站),服务区1处(赛罕高毕服务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4日~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岳恩
联系电话:15148519881
电子邮箱:252898367@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