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内交发〔2022〕632)要求,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我局对《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盟本级权责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共取消了罚款事项11项、调整罚款事项16项,所调整事项均在附件中进行了备注,无新增、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按照“国发〔2022〕15号”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对下调罚款的事项要根据国家、自治区后续对下调罚款数额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对取消的罚款事项不得再实施罚款,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分情形通过信息化、“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做好查验、监管等工作,督促相关主体及时改正。
二是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执法事项调整一体化政务平台的“基础清单”,实现线上线下统一。
附件: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盟本级权责清单(2022年版)
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