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明确盟本级交通运输部门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我局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为基础,结合法律法规立改释废及自治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盟本级权责清单调整。
自今年4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局分管领导周密部署。期间,召开专题会议4次,前后3次征求局直单位、业务科室意见。同时,为确保权责清单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合法性,多次咨询法律顾问,会商司法部门对梳理调整的权责清单进行审核。
8月17日,我局报送的权责清单经行署审核通过,调整后的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盟本级权责清单总计412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289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40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21项。
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调整一体化政务平台对应的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等要素,做好盟本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编制工作,明确法定时限、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实现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