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内容解读 | |||
索引号:01165923-0/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交通局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其他 | ||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内容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10-1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0-13 15:47:53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内容解读
《条例(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主要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实施方案为依据,同时结合自治区实际,将实践中成熟有效的做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兼顾前瞻性,使条例充分发挥促进类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条例(草案)》共8章82条,涉及提升桥头堡功能、发展泛口岸经济、拓展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强化开放型经济发展支撑、深化国际人文交流合作、保障措施等方面,主要对如下内容进行了规范。一是紧扣推进口岸建设,提升桥头堡功能。
《条例(草案)》紧扣推进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口岸建设,从优化口岸布局、各类口岸的差异化协同发展、中欧班列扩容提质、发展多式联运集疏运、交通网、物流网、信息网建设等方面,着力提升桥头堡功能。二是着力统筹各类开放载体,发展泛口岸经济。
《条例(草案)》着力统筹口岸、通道和各类开放载体,从增强腹地支撑能力、推动口岸与腹地协同发展、促进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提升各类开放平台功能、融入发展战略、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等方面,推动泛口岸经济发展。三是全力推进构建内外贸融合发展新格局,拓展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
《条例(草案)》全力推进构建内外统筹、融合互动的内外贸融合发展新格局,从促进对外贸易增量提质、提高对外投资合作水平、优化货物贸易结构、创新服务贸易与发展数字贸易、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境外投资和境外投资风险防控等方面,拓展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四是着眼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开放型经济发展支撑。
《条例(草案)》着眼创新资金项目引进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从重塑开放发展体制机制、打造一流开放发展环境、谋划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数字产业、旅游产业等方面,强化开放型经济发展支撑。 五是聚焦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深化国际人文交流合作。
《条例(草案)》聚焦畅通国际人文交流渠道,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从加强人文交流宣传、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教育和人才交流合作、加强卫生健康交流合作和生态环保交流合作、引导文旅交流合作等方面,深化国际人文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