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电子证照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索引号:01165923-0/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交通局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其他 | ||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电子证照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2024-04-16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4-16 10:49:28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电子证照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出台一系列文件规定,要求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规范电子证照管理与应用,促进和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起草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四章,共三十三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以及相关分工等内容。第二章制发与使用,明确维护和更新、信息汇聚、信息验证、共享使用、社会化应用申请等相关管理要求。第三章安全与监督,提出在用证信息安全、必要技术手段等工作中使用电子证照时的具体要求。第四章附则,明确了施行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