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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锡盟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5-01-23 10: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9-822821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盟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突出抓好“六个工程”,紧扣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主动作为,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不同途径向公众公开政务信息,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重点围绕公路建设和管养、交通执法、质量监督、道路运输等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通过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tj.xlgl.gov.cn)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等565条,部门网站总访问量88635次,通过“锡林郭勒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2篇,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及时规范答复,经与申请人沟通后,主动撤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规范操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的安全管理,落实好信息公开的事前规范性、标准性审核和保密审查。认真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维护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各平台栏目设置,动态调整更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强化“一微一网”平台建设,结合交通政务信息实际,在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办事服务等专栏,进一步拓宽微信公众号服务内容。认真开展一网通办工作,事项认领率、实施清单发布率、办事指南准确率均达到100%,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动态调解机制,证照生率、电子印章签盖率均达到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先审后发”三级负责制,凡是拟公开发布稿件均层层审核把关,积极开展涉及隐私、错敏词及外链暗链的信息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动态维护更新相关栏目,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8

行政强制

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81.9384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优化主动公开机制、规范已公开政府信息管理、聚焦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加强政策解读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改进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持续改进: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与义务,积极拓宽内部信息共享渠道,加强各科室和各部门的合作,强化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二是聚焦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让群众真正听得懂、用得上,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