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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盟交通运输领域“信易+”信用应用场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锡盟交通运输局

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盟交通运输领域“信易+信用应用场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盟交通运输领域“信易+”信用应用场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盟交通运输领域“信易+”信用应用场景工作实施方案

                                                                                                                            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5日

交通运输领域“信易+信用

应用场景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盟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探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易+”系列场景,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根据《锡林郭勒盟推进“信易+”信用应用场景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盟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监管机制,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信易+”工作,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诚信建设获得感,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工作原则

(一)部门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交通运输领域“信易+”守信激励中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积极参与。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共同健全交通运输领域“信易+”应用场景。 

(二)公平自愿,信息安全。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从业主体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需要自愿参与交通运输领域“信易+”场景应用,所使用的信用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及时、必要、安全的原则,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信用主体的信息安全。

(三)应用创新,便企利企。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精准化、高效化为目标,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易+”普及应用。审慎稳妥、分步分批探索,不得违背守信激励工作原则,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着力拓展制度化、便利化的“信易+”守信激励措施,实现信用惠企便企。

“信易+”激励对象优惠政策

(一)“信易+出行

激励对象: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上年度获评“诚信企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个人;上年度获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道德模范”称号个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个人;荣获“中国好人”“内蒙古好人”“锡林郭勒好人”的人员;其他历年获评国家级个人荣誉的锡林郭勒盟市民

优惠政策:激励对象乘坐或有其他出行需求时,可咨询参加活动的企业,享受各项便利政策优惠服务。

牵头部门:盟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

(二)“信易+驾培”

激励对象: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上年度获评“诚信企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个人;上年度获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道德模范”称号个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个人;荣获“中国好人”“内蒙古好人”“锡林郭勒好人”的人员;其他历年获评国家级个人荣誉的锡林郭勒盟市民

优惠政策:激励对象到参与活动的驾培企业进行培训报名时,享受培训费用打折服务。

牵头部门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信易+维修”

激励对象: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上年度获评“诚信企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个人;上年度获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道德模范”称号个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个人;荣获“中国好人”“内蒙古好人”“锡林郭勒好人”的人员;其他历年获评国家级个人荣誉的锡林郭勒盟市民

优惠政策:激励对象到参加活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等作业时,享受工时折扣优惠、免费检查、市区车辆免费救援(不含拖车费用)和免费代办相关业务等服务。

牵头部门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信易+包车

激励对象: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上年度获评“诚信企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个人;上年度获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道德模范”称号个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个人;荣获“中国好人”“内蒙古好人”“锡林郭勒好人”的人员;其他历年获评国家级个人荣誉的锡林郭勒盟市民

优惠政策:激励对象到参与活动的企业办理包车、定制班车业务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牵头部门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五)“信易+审批”

激励对象:获得本年度“纳税人信用联合激励卡”的主体;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上年度获评“诚信企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个人;上年度获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道德模范”称号个人;荣获盟、市、旗(区)县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个人;荣获“中国好人”“内蒙古好人”“锡林郭勒好人”的人员;其他历年获评国家级个人荣誉的锡林郭勒盟市民

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且进行信用承诺的激励对象,给予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供容缺办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六)“信易+日常监管”

激励对象:获得本年度“纳税人信用联合激励卡”的主体;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上年度获评“诚信企业”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个人;上年度获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且进行信用承诺的激励对象,结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方式,对满足激励条件的诚信企业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七)“信易+工程建设”

激励对象:年度信用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级的公路工程从业企业。

优惠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在锡林郭勒盟行政区域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保险保单后,在同一盟市内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的,对其新增工程保证金存储比例降低50%;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按月代发管理的,对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信易+”工作对推进我盟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局要结合本方案认真制定本单位“信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提高我盟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成效。

(二)树立典型,守信惠民。根据我盟交通运输领域实际情况创新开展“信易+”工作机制,树立诚信典型,充分利用诚信结果来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以务实、惠民为主基调,不断丰富内容,完善守信激励措施,让更好、更多的守信激励项目和服务落实在我盟交通运输行业,让信用真正惠民便企,让诚信主体有获得感、荣誉感。

(三)强化宣传,不断提升。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做好“信易+”工作宣传,通过行政审批窗口、门户网站、LED电子屏、公众号、报刊等渠道广泛宣传“信易+”场景应用,提升全社会知晓度,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社会需求,努力形成良好氛围。

附件:1.实施“信易+出行”活动企业及优惠信息一览

表(锡林浩特市)

2.实施“信易+驾培”活动企业及优惠信息一览

表(锡林浩特市)

3.实施“信易+维修”活动企业及优惠信息一览(锡林浩特市)

4.实施“信易+包车”活动企业及优惠信息一览(锡林浩特市)

5.实施“信易+审批”信息一览表(锡林浩特市)

6.实施“信易+日常监管”信息一览表(锡林浩

特市)

7.实施“信易+工程建设”活动信息一览表(锡

林浩特市)

附件.参与实施“信易+”活动企业及优惠信息一览表(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