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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运输管理处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01165927-3/2018-0001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其他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运输管理处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2018-09-10 00:00:00 公开日期:2018-09-10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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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运输管理处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10 00:00:00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运输管理处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锡盟运输管理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管理规章,本着“统筹、规划、协调、服务、监督”的原则,对全盟道路运输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对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汽车维修、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职业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等实施行业管理;依据国家海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对全盟水路运输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对全盟道路运输市场行使行政执法和监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锡盟运政系统包括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2个,锡盟运管处隶属锡盟交通运输局管理。除二连浩特市外,各旗县市(区)运输管理所(站)隶属运输管理处。2017年3月,锡盟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收回盟直事业单位空编的通知”(锡机编发【2017】54号),重新核定锡盟运政系统编制数共计249名,较2016年末333名编制数核减了84名。截止到2017年末,锡盟运输管理系统实有职工434人,其中实际在岗人员313人(在编240人、待入编12人、长期临时工61人),离退休人员121人,另加遗属13人。
 
2017年末财政补助在职人员24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9人,当年在职人员减少5人(调出1人,法定退休4人),退休人员去世1人、离休人员去世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非税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3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万元;罚没收入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0万元。
 
非税收入年末决算82.5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32万元;罚没收入35.7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5万元。
 
本年度非税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52.46万元,减幅38.86%。各项收入均有所减少,减少主要原因是经济下滑,需要取得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人数逐渐减少,以及出租房屋的租期缩短。
 
财政补助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31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8.74万元(人员经费2797.28万元、公用经费271.47万元);项目支出241.38万元。
 
财政补助支出年末决算3358.5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117.21万元(人员经费2871.37万元:、公用经费245.83万元);项目支出241.38万元。
 
本年度财政补助支出较年初预算安排增加48.46万元,增幅1.46%。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退休人员两次调资补发、补发新职工住房补贴。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557.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341.4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8.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7.13万元;支出总计3,557.2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8.6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1.19万元,增长2.60%;支出总计增加91.19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专项业务费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项目资金加大。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34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0.13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1.31万元。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39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7.21万元,占92.90%;项目支出241.38万元,占7.1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17.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7.13万元;支出总计3,517.2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58.6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26.47万元,增长3.70%;支出增加126.47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退休人员两次调资补发、补发新职工住房补贴;二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5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7.21万元,占91.70%;项目支出241.38万元,占7.2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7.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5.05万元、津贴补贴981.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9.13万元、离休费11.12万元、退休费201.75万元、抚恤金10.5万元、生活补助13.65万元、救济费0.2万元、医疗费13.24万元、住房公积金217.11万元、购房补贴0.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增加8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退休人员调资补发、新职工住房补贴补发以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加大。公用经费24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4万元、印刷费1.95万元、手续费0.29万元、水费2.63万元、电费5.79万元、邮电费12.66万元、取暖费25.21万元、差旅费21.51万元、维修(护)费16.51万元、租赁费2.28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4.78万元、公务接待费6.15万元、专用材料费52.17万元、劳务费4.31万元、福利费4.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22万元,较上年减少103.7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专项业务费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故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减少。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6.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23万元,完成预算的8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08万元,完成预算的8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预算的87.9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7年度中蒙例会、与蒙古国交换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会议均在国内召开,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不超预算的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据均小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0.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08万元,占93.20%;公务接待费支出6.15万元,占6.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08万元,用于全盟范围道路运输市场日常监督检查、治理整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及海事行业市场监管等工作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维修、保险等,车均运维费3.50万元,较上年减少8.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核减1辆公务用车;职工参加行业培训、会议及开展各种业务工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次数增加,公务车的使用次数相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公务接待费支出6.1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6.15万元,接待115批次,共接待735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对口业务检查等产生的业务接待费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3.4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增加2.00辆,主要原因是:年末填报决算报表时基层单位将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填入一般公务用车类别;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比2016年减少4.00辆,主要原因是:根据国资办文件要求核减1辆公务用车;年末填报决算报表时基层单位将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填入一般公务用车类别、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填入其他用车类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执法执勤车辆,比2016年增加1.00辆,主要原因是:年末填报决算报表时基层单位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填入其他用车类别。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按照年初预算安排,针对实际工作设立了相关的7个项目目标,项目预算指标为183万元,其中:运管系统公务用车燃料费、保险费及房屋维修费及取暖费50万元;城市客运出租车、公交车及海事行业市场管理、维护及监管等工作经费20万元;培训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17万元;物业费—运管处机关物业费36万元;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及安全生产督察经费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从业资格考试收费20万元。以上各项目目标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的要求实行资金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鸿轶      联系电话:0479-822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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